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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tolkein/霍比特人]龙的起源

他从不喜欢孤山,尽管人们都说那里埋着宝藏。

“到孤山去!”

人们越这样说,他越要刻意绕过它,到别的地方去。

他去过许多地方。他喜欢米纳斯蒂里斯雪白的城墙与厚重的文明;他喜欢罗翰国黄金宫草原的壮美与微风的生机;他喜欢瑞文戴尔的深邃,洛斯罗林的优美,霍比顿的安逸,还有黑森林的寂静。

他唯独不喜欢孤山。孤山里空无一人。孤山里只有龙。孤山建立在财宝上,孤山建立在贪婪上。他恨孤山,然而人们总提到孤山。

人们充满向往地说:”如果得到孤山的财宝就好了!”好像什么问题到孤山去,就迎刃而解了。
人们又不无羡慕地说:“龙为什么这么厉害!”好像成为龙,就无所不能了。

这让他更敌视孤山。然而孤山终究是一座山。它每天每天都在那里,在大陆的边缘。这不能阻止人们向往孤山。每天每天,都有无数人从长湖镇前往孤山。他们收拾行囊,信心百倍,希望的咒符贴在他们脸上。等到回来的时候,回来的那些人,或垂头丧气,或后悔莫及,才发现希望只是和他们开了个玩笑。

他听过这些人们的故事。他们成天成天地在孤山周围打着转,蹉跎岁月,谋杀自己,希望有朝一日能等到它的大门打开。他小时候曾见过朝气蓬勃的年轻旅者,十数年后已经是失意的老人。孤山毫不留情地将热情与力量压榨干净了,余下一点人的残渣送他们回来。

还有更不走运的时候。史矛革从来都在他们没有准备的时候出现。长湖镇的居民从未见过史矛革:他们只听得那些侥幸野心家的描述。

然而那些野心家的描述也不甚明朗。他们只是说史矛革“是一团金红的烈焰,有坚不可摧的盔甲”,却也难以说出它到底什么样。人们所知道的,仅限于它金红的火焰会使人感到最彻骨的寒冷和最深刻的黑暗。

现在他要面对孤山了。他满心厌恶,又止不住害怕,只一味后悔,自己不该为了微薄的向导钱冒险。他咬牙切齿,直到平地起了热风,将他卷上了天去。

于是孤山为他展开了窗口。有这样一个瞬间:他在高处看见了孤山。他看到黄金的沙漠在他脚下翻搅,珍珠的岩浆在他脚下流动,更不用提那些最大颗的钻石,远远地在满地金沙上闪着光,似乎他一弯腰便可以把它们拾起。

在这样的一个瞬间孤山属于他。他感到幸福,泪水充盈眼眶,身体重又变得年轻而充满力量,他甚至高高地飘了起来,仿佛要在这夜空中,踏着散乱一地繁星的砂,到最高处去了。

在这满天,满地,满世界的金的沙河中,他多么渺小。他或许可以熔化一粒金沙,但熔化一整座金的沙漠,需要多久呢?他或许可以击碎一块宝石,但击碎一整个宝石的海洋,恐怕不只是要永恒。

他脆弱地想:若我真能拥有孤山,那么,即便是现在的一秒,我也满足了。孤山听到了他的愿望。在这永恒的一瞬间结束后,它就将灵魂永远留在了孤山。孤山从未属于任何人⋯⋯但它自此属于孤山。


它的身体越发轻盈,力量涌向它的四肢五脏。无比的欲望在它心中爆炸,在神经里游走,最终叫嚣着突破了它的肩胛骨⋯⋯它得到了翅膀。它在孤山上盘旋,为之神夺。它张开口,呼吸凉爽的夜晚,金红的冰冷的火从它嘴里涌出来,像倒挂的岩浆。它成了天边的一颗火红的流星,只注视着孤山的方向。一地碎星的砂有着强大的磁力,拉扯着,使它展开双翼,在高空中向孤山低头。


史矛革从来就没有什么力量。从来也没有什么史矛革。


9月2日作于夜纽约。将它和不久前离开的多伦多比较,才觉得这是真的大城市。nj到长岛,可以清楚看见有人开演唱会还有棒球比赛等等。小时候怎么没有发现呢?
经过北美(至少美东)大城市的飞机(两北美城市之间穿梭的小飞机)都飞的很低,喜欢在城市上空盘旋转急弯。转弯的时候,一侧就会深深地低下去敬礼。

不过落地了还是觉得再见吧,这种卸妆换脸只可远观毛孔粗大p的妈都不认识的地方⋯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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